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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种食品二氧化硫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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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对部分商场、超市的果脯蜜饯及海干产品进行抽检,检查发现,庄园主广信榄、椰之旺海鱼柳等12种食品二氧化硫超标。分别为广东广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庄园主广信榄、庄园主西马蹄、庄园主冰油梅、庄园主莲藕糖、庄园主冬瓜条、庄园主香辣话榄;海口和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之旺响螺肉、椰之旺美味虾片、椰之旺海鱼柳;中山市昆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角唛提子;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禾日香甜酸荞头以及长沙民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民旺金香榄。据了解,二氧化硫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气味的气体,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二氧化硫能够达到使产品外观光亮、洁白的效果。如果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没有掌握好二氧化硫类物质的使用量,超量使用二氧化硫类添加剂。将使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此外,可影响钙吸收,促进机体钙丢失。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这些不合格食品,请向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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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丽 稿件作者: 孟晨
信息来源: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录入时间: 2006-1-5 11: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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