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厅字〔2006〕39号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
国庆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办、中心),农技中心,农机化局(中心、办、总站)、乡镇企业局(办、中心),热作服务中心(办、总站),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国庆节期间我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农业系统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安定,根据农业部《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06〕第96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国庆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国庆节期间,人流、车流集中,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全省各级农业、畜牧兽医、农机、乡镇企业、热作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里及农业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指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针对当前的农业生产形势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及早部署,强化工作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精心组织,认真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农机、乡镇企业、热作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尤其要对重点区域等的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确保安全工作不留死角。要创新安全检查方式,防止走过场。对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24小时负责严密监控,做到万无一失,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要在节前对办公场所、宿舍楼、出租场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重要设施、消防设施、交通车辆、人员聚集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仓库、特种设备和水、电、管线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做到人走必须关掉所有电源,门窗必须落锁,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一定放到指定的安全保存场所,切实做好交通、食品、保卫等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等防范工作。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农机、乡镇企业、热作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切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要设施、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管,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农机部门要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重点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超载、非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拖拉机和农用车违规载人现象的整治力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乡镇企业检查的重点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容器、乡镇小采石场等危险生产场所的清理整顿,提高乡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加大对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畜牧饲料检查的重点是加强畜产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产品、畜牧兽医器械和屠宰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指标监测管理,严格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农药检查的重点是对农药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严禁使用、销售高剧毒农药,严厉查处销售高剧毒农药行为,加强对鲜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四、广泛宣传,强化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各级农业部门、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对农业从业人员和广大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各类人员的抵御风险、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抓好值班,健全机制,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
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及厅属各单位要建立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监控机制、预警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必须做到24小时有专人值班、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有紧要情况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要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对发生问题的及时有效处置。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6年9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