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海南食品安全信息网    
首页>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信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动态>正文
 
两种食品二氧化硫超标
背景颜色:
字号选择〖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海口局发出消费警示,“冬瓜糖、椰子角”两种食品二氧化硫超标,吁请消费者不要购买和食用。

  以上两种食品经监测及海口卫生防疫站复检证实,广东省化州市南祥食品加工生产的冬瓜糖(生产日期:2006-08-2)、海南省海口市阳光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椰子角(生产日期:未标明)两种食品二氧化硫超标。消费者如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请立即向12315举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责任编辑: 稿件作者:
信息来源: 录入时间: 2006-10-26 9:34:54
浏览次数:  

 
工作动态 | 公告通告 | 政策法规 | 行业动态 | 办事指南 | 社会公示 | 政务公开
2000-2006 本站由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内容未经允许 严禁转载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050028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