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安委”办公室:
今年春节期间我局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如下:
一、对春节食品市场监管的部署和安排情况
2006年12月21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和我省实际,我局印发了《关于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并于12月25日召开了全省直属局局长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要求全省工商系统根据季节消费和节日消费的特点,以农产品为重点监管对象,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加强对商品交易会、展销促销会、各类集市以及小摊点、小卖店、小作坊和流动商贩的监管,加强对粮油、肉类、蛋类、奶粉类、水产品、烟酒类、蔬菜禽蛋类等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的日常检查力度,切实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2007年1月24日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于2月2日紧急召开了了各直属工商局和分局局长参加的全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印发《2007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了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是全面落实“一书两图、四个分类、五个到位、六查六看、七项制度、八项职责”,紧紧抓住农村食品市场、节日食品市场、农产品“三个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会上,我局黄成模局长还与各直属工商局局长签订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各直属局局长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责任。
各直属工商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迅速行动,结合两节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在全省范围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二、“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各直属局根据我局的文件精神,积极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利用现有的简易快速检测设备,认真组织开展辖区肉类、蔬菜等商品的检测工作,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理,责令下架。据统计,全省共抽取各类食品样品418份,不合格样品103份,合格率为75%。针对各地区检测设施配备和检测工作开展不平衡的现状,省局抽调海口、三亚3辆流动食品检测车于2月2日至10日到基层16个市县进行节日食品市场抽检,共抽检农贸市场、超市等63家,抽取了蔬菜、干菜、酱腌菜、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海干产品20类食品368个样品,其中合格样品为275个,合格率为75%。从检测结果看,食用油、米面制品、鲜肉类等没有发现问题,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为88%,干菜、海干产品和果脯蜜饯类食品检测合格率较低,主要是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
在两个月的专项整治中,全省共出动832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9828户,取缔无照经营307户,吊销执照2个,捣毁制假窝点11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24宗,罚没款25.9万元,查获假冒伪劣食品3800公斤,价值42.7万元,同时查封问题大米28吨。
三、主要做法
一是以重点商品准入为基础,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加大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案例的粮油、肉类、蛋类、奶粉类、水产品、烟酒类、蔬菜禽蛋类等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进行排查。
二是利用现有的快速检测,认真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理,责令下架。检测条件较好的海口、三亚利用专门时间,到其他市县参加检测工作,支援基层开展检测工作。
三是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清理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防止“三无”食品下乡,食品安全隐患。如琼海深入农村乡镇墟集共15个点,重点检查在乡镇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和节日产品展销会,严防以商品展销、送货下乡等名义将过期、变质的食品和“三无商品从城区转移到农村,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是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项整治。如海口联合洋酒协会围剿假洋酒;三亚组织各海鲜排档、水果经营者召开座谈会,倡导守法经营,严格经营自律制度,按《三亚市政府海鲜排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海鲜排档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制定《水果市场监管统一做法》,要求统一计量器具、水果标示牌,做好事前监督。
五是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受理服务中心的作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为了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处理重大消费安全事件,我局领导经现场办公会议决定,全省工商系统从节前开始全面实行4小时全天候人工值班制度,保证消费者“打得进来,处理得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共受理申诉举报56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2万元。省12315申诉举报中心改进服务后,受理咨询和申诉量大幅度增加,日均电话193个,比以往增加了60%,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附:2007年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报表
二00七年三月一日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报表
填报单位:海南省工商局 截止时间:200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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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数 量 |
其中:工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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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8322 |
7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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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经营户(户) |
19828 |
17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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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照经营(户) |
307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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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户)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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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假冒伪劣食品(公斤) |
3800(另查封28吨问题大米) |
1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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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假冒伪劣食品价值(万元) |
42.7 |
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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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个) |
1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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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件) |
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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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费者挽回的经济损失(万元) |
92.2 |
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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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件) |
224 |
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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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
25.9 |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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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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