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监管,具体职责是:
1、依法核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场准入资格。复查食品生产企业档案,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2、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做好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服务工作,查处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3、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在做好在、对做好对各类大型食品市场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和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以及乡镇各类早晚(夜)市、集市、街道摊区、食杂店的监管力度,规范食品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各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加强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广告等发布活动的监管。组织实施固定印刷品广告审批,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5、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整治食品包装、标识印刷业,依法查处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